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防指各成员单位:
根据当前汛情、天气和水文预报,依据《衡东县防汛应急预案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县防指决定:自7月28日8时30分起,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。
请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要求,严格落实责任,强化预报预警、巡查防守和叫应提醒。加大对河堤、水库、山塘、山洪易发区、地质灾害隐患点、城镇易涝点、老旧危房、在建工程、景区、切坡建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。按照“四个一律”要求抓牢“五个关键环节”,切实做好群众的避险转移工作,应转尽转、应转早转,坚决避免人员伤亡。
衡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4年7月28日
责编:董丹丹
一审:董丹丹
二审:廖婷婷
三审:刘晓钰
来源:衡东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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